5月13日,據北京市人民政府網站,北京金融街服務局結合當前資本市場關于支持企業上市的政策要求與政策導向,擬定了《北京市西城區關于加強資本市場生態建設和促進上市公司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
《征求意見稿》提出,全力支持保障北交所高質量發展。支持北交所持續豐富產品體系。服務保障北交所高標準建設政府債券市場,推進信用債市場建設,研究推出公開發行可轉債。豐富北交所指數體系,穩步擴大指數化投資,持續開展北交所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ETF)、上市開放式基金(LOF)、公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資產證券化等產品研究。
《征求意見稿》提到,支持北交所提升國際化水平。依托金融街論壇年會及系列活動機制,搭建常態化溝通互動平臺,支持北交所加強同境外交易所的合作交流,建立常態化的互動和溝通機制。積極支持國際金融機構參與北交所發展,不斷提升北交所的國際影響力。發揮駐區資源優勢,支持符合條件的北交所上市公司依規在港交所上市。
《征求意見稿》提出,服務保障北交所高效運轉。依托北京金融街國家金融管理中心戰略定位、資源稟賦、政策服務等優勢,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金融法治環境和金融街區域配套發展環境,積極協調各類資源,全力保障北交所安全、平穩、有序運轉。支持北交所發揮好改革試驗田作用,在發行上市、交易機制、產品創新、風險防控等方面積極探索,營造良好市場環境。
北京市西城區關于加強資本市場生態建設和促進上市公司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
(征求意見稿)
為強化金融街國家金融管理中心功能建設,扎實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不斷優化金融產業體系,服務北京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北交所”)充分發揮服務創新型中小企業主陣地作用,提升北交所服務普惠金融的效能,加強金融街資本市場生態建設,促進上市公司高質量發展,制定本措施。
一、全力支持保障北交所高質量發展
(一)支持北交所持續豐富產品體系。服務保障北交所高標準建設政府債券市場,推進信用債市場建設,研究推出公開發行可轉債。豐富北交所指數體系,穩步擴大指數化投資,持續開展北交所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ETF)、上市開放式基金(LOF)、公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資產證券化等產品研究。
(二)支持北交所提升法治化建設水平。發揮北京金融法院、金融街基層立法聯系點、北京金融街合作發展理事會金融法治建設專業委員會的功能和作用,匯集基層意見和建議,助力北交所市場法治建設。支持北交所不斷健全投資者保護長效機制,開展法治宣傳與教育,構建特色化法治環境。
(三)支持北交所提升國際化水平。依托金融街論壇年會及系列活動機制,搭建常態化溝通互動平臺,支持北交所加強同境外交易所的合作交流,建立常態化的互動和溝通機制。積極支持國際金融機構參與北交所發展,不斷提升北交所的國際影響力。發揮駐區資源優勢,支持符合條件的北交所上市公司依規在港交所上市。
(四)服務保障北交所高效運轉。依托北京金融街國家金融管理中心戰略定位、資源稟賦、政策服務等優勢,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金融法治環境和金融街區域配套發展環境,積極協調各類資源,全力保障北交所安全、平穩、有序運轉。支持北交所發揮好改革試驗田作用,在發行上市、交易機制、產品創新、風險防控等方面積極探索,營造良好市場環境。
二、持續優化資本市場生態建設
(一)營造優質的上市服務環境。積極發揮資本市場功能,支持證券公司、金融資產投資公司、公募基金、私募基金、創業投資機構等集聚發展,為企業上市提供專業投資與保薦,加強對科技型企業全鏈條金融服務。根據重點企業發展專項支持政策,對符合條件的機構給予相應資金支持。
(二)構建多元化專業服務機構體系。依托北交所功能外溢效應,推進產業鏈、價值鏈融合發展,積極發展會計審計、法律服務、信用評級、資產評估、投資研究等專業服務集群,促進機構協同合作,支持提升專業服務水平。根據重點企業發展專項支持政策、促進專業服務業高質量發展專項支持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專業服務機構,經認定,給予最高1000萬的資金支持。
(三)支持金融機構優化投資生態。支持金融機構結合市場環境和投資者需求,設立特色化、差異化的金融產品,擴大市場投資渠道。支持專業資產管理機構高質量發展,活躍市場投資擴大管理規模。鼓勵資產管理機構及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等境內外投資機構加大對北交所的投資力度和參與深度。根據金融業高質量發展專項支持政策,對符合條件的機構給予相應資金支持。
(四)發揮行業協會的橋梁紐帶作用。服務保障中國保險資產管理業協會、中國證券業協會、中國證券基金業協會等行業自律組織開展活動,廣泛搭建各類交流合作平臺,為金融機構展業提供支持與指導。引導證券基金經營機構加大對北交所及其上市公司的投資研究,推動業務創新,提高展業質量。
三、強化企業培育綜合服務體系建設
(一)加強優質創新型企業資源儲備。挖掘、培育一批符合新質生產力或國家戰略發展要求的創新企業,充實企業資源庫,將符合條件的創新型企業納入重點上市培育服務清單,按行業賽道、經營規模、分層階段等指標形成梯隊化分層分類培育體系,為資本市場輸送優質上市資源。
(二)強化企業上市全鏈條服務。依托北交所金融街服務基地,加強與區域股權中心的有效銜接,提升服務全國創新型中小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投融資對接、上市輔導、產業鏈融通等功能。強化基地企業服務聯盟機制效能,拓寬與各類專業服務機構、投融資機構的戰略合作,為中小企業搭建全鏈條、全流程、專業化的服務平臺。
(三)引導金融資本精準賦能科技創新。引導帶動長期資本聚焦科創屬性、技術價值、新興領域開展有效投資,加大對創新型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推動更多資本投早、投小、投長期、投硬科技。支持金融資產投資公司直接股權投資試點,更大力度吸引社會資本參與,進一步發展壯大耐心資本。充分發揮政府投資基金的引導作用,多措并舉加大對突破關鍵核心技術的科技型企業股權融資支持力度。
(四)優化企業上市服務協調機能。協同市級部門、北交所形成上市工作合力,幫助指導企業規范發展。發揮市上市工作專班作用,夯實區企業上市聯席會機制,建立企業資質、證照辦理便捷通道,為企業上市過程中項目審批、土地房產變更、資產轉讓及產權確認等提供優質服務,提高辦理效率及服務精準度。
四、助推上市公司做強做優做大
(一)支持上市公司加大科技創新。支持上市公司持續加大科技創新、技術改造、產業升級等投入,根據上市后研發強度(當年研發投入總額占營業收入比例)給予一定資金支持。經認定,符合要求的,當年度可給予不超過200萬元的專項資金支持,累計獎勵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上市五年內申請完畢。
鼓勵掛牌企業開展科技創新,培育和匯聚創新人才。經認定,掛牌企業研發強度符合要求的,當年度可給予不超過50萬元的專項資金支持,累計獎勵總額不超過150萬元。
(二)搭建多元有效交流互動平臺。發揮金融街要素稟賦集聚優勢、金融街論壇品牌優勢,通過舉辦上市主題交流活動、北交所主題日、融享匯等活動,為監管部門、上市企業與金融機構搭建信息交流、業務聯動、品牌推廣等平臺,促進金融更好服務實體經濟,實現市場資源共享。
(三)促進金融賦能上市公司再發展。支持上市公司積極踐行市值管理,提升上市公司的投資價值和核心競爭力。支持上市公司聚焦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來產業等進行產業整合。鼓勵和引導上市公司與金融機構聯合成立并購重組基金、創業投資基金,共同培育優質并購標的,助力上市公司轉型升級。
(四)為上市公司營造良好發展環境。發揮區域合力,為上市公司配備行業服務管家,做好日常服務保障。統籌優化區域產業空間布局,增強區域對上市公司產業鏈資源承載力,營造良好的企業發展環境。支持上市公司匯聚人才,在人才引進、工作居住證辦理、子女教育、人才公寓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
五、附則
(一)本措施由北京金融街服務局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為五年。
(二)同一事項,企業同時符合本措施和我區其他支持政策的,按照從高從優原則給予支持,不重復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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