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交房并不意味著必須立即交納物業費,具體是否要交納物業費需根據實際情況來判斷。
對于新房而言,物業費的交納通常是從業主收房之日起計算,而非交房之日。這是因為,在房屋交付后,業主才正式開始享受物業服務,因此也才開始承擔交納物業費的義務。
如果新房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即房屋尚未完成交付手續,那么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的規定,物業服務費用應由建設單位交納。
需要注意的是,雖然一般情況下新房交房后業主需要開始交納物業費,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如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導致無法入住、物業服務未達到合同約定的標準等,業主可能有權暫緩交納或減免物業費。這需要根據具體的合同約定和法律法規來判斷。
收樓后房子空置需要交物業管理費嗎
根據現行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收樓后即使房屋空置,業主仍需繳納物業管理費,但部分城市允許符合條件的空置房申請減免部分費用。
民法典》明確規定?:業主不得以未接受或無需接受物業服務為由拒交物業費。物業服務具有公共性(如公共設施維護、安保等),即使房屋空置,這些服務仍在持續提供。
?合同約定優先?:物業費繳納通常以接房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起算,而非入住日期。若合同明確約定空置房需全額繳費,業主必須履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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