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5月22日消息,近日,有網友在社交平臺發文稱“找工作遇到了最瘋的公司”引發熱議。帖文配圖顯示,該公司要求所有員工早上7時至8時在家開視頻會議讀名著。
對此,有媒體以應聘者身份聯系到該公司,其人力總監同樣提出了相同要求。談及是否有加班費,該人力總監稱,“不算加班,也沒有加班費。”
與此同時,該公司法人還解釋了設置讀書文化的原因,“主要目的是想提升員工認知。”
她指出“比如說《孟子》會教帝王如何管理國家,如果能學習一些管理國家的知識,那想管理好公司、團隊自然也是不成問題的。”
至于為何要將閱讀時間設置在每天早上的7時至8時,上述法人解釋“我們老板非常在乎年輕人的身體狀況,如果因為太忙沒辦法共同閱讀,可以在其他時間補錄,但還是希望盡量和大家一起閱讀。”
筆者通過查詢資料發現,公司要求每天早上7點讀名著,這一行為本身并不直接涉及合法性問題,關鍵在于每天這一小時是否違反了勞動法規中關于工作時間的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如果7點半的開會時間導致員工工作時間超過這一限制,且未得到相應補償,則公司行為可能違法。
同時,《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第三條也明確指出,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這與勞動法的規定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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