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廣東廣播電視臺民生頻道《DV現場》報道,廣州的關女士(化名)稱,自己計劃于5月25日一家人出游,4月初在“同程”旅游平臺下單購買機票。但前段時間姐姐突然離世,關女士因為要留在廣州辦喪事,向平臺申請取消機票訂單被拒,該條新聞迅速登上熱搜。
訂票容易退票難,已經成為了許多用戶的一大槽點。據中國青年報報道,2022年至2024年期間,北京全市法院受理的因機票退、改簽引發的訴訟就有100余件,折射出航空公司、訂票平臺提供訂票服務時存在諸多問題。其中最主要的問題之一,就是平臺方面過于強勢,導致消費者在要求退訂和維權時舉步維艱。
以廣州關女士的遭遇為例,據報道,她在向平臺申請退訂的同時,先后提供了自己和姐姐家的戶口本、結婚證、舊戶口本等多份文件來間接證明直系親屬關系。但平臺客服卻以死亡證明上缺少公安機關蓋章為由,未通過其申請。直到媒體介入后,相關平臺才承諾24小時內原路退回機票款項。
根據《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條規定,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在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的情況下,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從新聞報道來看,關女士提供了多份證明材料,已經可以構成完整的證明鏈條,卻僅僅因為死亡證明上差了一個蓋章,平臺就能如此理直氣壯地拒絕她的退訂申請,這不得不讓人感嘆一句“好大的官威啊”。
與平臺的“嚴謹”形成鮮明對比的是,真正的“官方”早在近十年前就擯棄了這些繁瑣的證明工作,大力推廣“一切從簡”:2016年,為切實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辦證多、辦事難”問題,公安部等12個部門聯合出臺《關于改進和規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證明工作的意見》。公安部網站就此刊文稱,各類“奇葩證明”讓群眾苦不堪言,“意見”的出臺,就是要從源頭上減少開具證明的需求,真正讓數據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
中國人向來講究“死者為大”,因喪取消出行計劃并要求平臺方面退票,這本來就是小概率和無可厚非的事情。平臺方應該做的,是與乘客共情而非執意“奪情”,強迫他們履行訂單,或者以種種理由拖延推諉。光是盯著那一兩張機票錢或者手續費發不了財,反而會因為自己的傲慢失去用戶的青睞和品牌的口碑。這種既不合情又不合理,甚至還可能不合法的操作,真是何苦來哉。
特約評論員 周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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