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6日,江西龍南市。早上,賴某駕車從路側停車位駛出時,未打左轉向燈也未觀察后方來車情況,直接就駛入車道。后方一輛正常行駛的小車避讓不及,與其發生碰撞,造成兩車受損。
交警調查認定,賴某在駛離停車地點時未按規定開啟左轉向燈,未讓直行車輛先行,負全部責任。
交警提醒: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規定,機動車在向左轉彎、向左變更車道、準備超車、駛離停車地點或者掉頭時,應當提前開啟左轉向燈;在向右轉彎、向右變更車道、超車完畢駛回原車道、靠路邊停車時,應當提前開啟右轉向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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