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饋老顧客、三年不轉網……免費“送”手機的由頭很多,但甜頭背后很可能暗藏套路。
今年以來,華商報曾多次報道“免費送手機”套路——不少市民拿到免費手機后才發現,或自身花唄“被貸款”,或對方承諾的返話費為空頭支票,甚至不少贈送的手機價值低廉,遠不及消費者所支付的實際金額。
案例1 免費的手機卻讓她損失千元
今年4月,西安市民趙女士接到自稱中國聯通業務員的來電,告訴她只要三年內不攜號轉網,即可免費贈送一部手機。趙女士當時還在電話中再三問,手機是否要收錢或更改手機套餐,對方的回答是不收錢,就是免費贈送的手機。
在告知對方住址后,4月17日,一位自稱中國聯通的男性業務員打來電話,稱要前來小區給她上門送手機。
趙女士說,對方送來的是一部紅米手機,拿到手機后,對方稱要先在其支付寶中凍結2000多元錢,每個月會返還80元,共返還36期,“我和老公當時著急出門辦事,就讓對方拿著我們的手機操作,對方還讓我們簽了一份合同,但并沒給我們留存紙質版?!壁w女士說,支付寶花唄中扣款了共2799元,分為了12期,拿到手機回家后,她越想越不對勁,在網上查詢到相關的新聞后,她認為自己被騙,便聯系對方要求退款。
“手機我沒有使用和激活,但對方說退款需要扣除30%的違約金,稱這是合同約定的內容,此外還要等15個工作日,一拖就拖到了五一假期后?!壁w女士說,因為遲遲聯系不上當時的業務員,她打電話報警,最終,在警方的協調下,對方給她退還了1400元,“打電話也不接,我只能及時止損,怕最后連這點錢都要不回來?!?/p>
趙女士說,后來經過打聽得知,商家的名稱為西安希泉通訊科技有限公司,她去公司注冊地查看時,發現地址等信息與實際并不對等,懷疑只是個空殼公司,業務員的電話也打不通了。通過企查查APP,該公司已被列入了經營異常名錄。
案例2 發現被騙后“業務員”聯系不上
今年4月25日,市民岳女士也接到了類似的電話,“一個自稱中國聯通的客服給我先打來了電話,說是只要我三年內不轉網就可以免費送一部手機,如果我需要的話,可以派當地的業務員進行上門辦理。”岳女士回憶,告訴對方自己所在小區后,當天下午一位業務員便趕了過來,對方送給他的是一部榮耀暢玩50款的手機,并表示需要在她支付寶中凍結2160元,原因是她目前手機套餐為每月100元,只有套餐標準超過129元/月才可以直接送手機,由于不想再多掏錢升級手機套餐,岳女士便同意凍結2160元,“對方稱這筆錢會在三年內返還,每月返還60元,當天辦理后便返還了首筆60元。”
直到近期在社交媒體中刷到此類報道,岳女士才意識到自己被騙了,“我先給中國聯通客服電話打了電話,對方查詢我的手機號告知,并沒有辦理送手機返話費的套餐,并告知給我辦理業務的不是聯通的人?!痹琅空f,隨后她又給當時為她辦理業務的男子打去多個電話,但對方手機停機。
岳女士說,所送的手機型號,經網絡查詢價值也就是800元左右。
案例3 承諾一個月返60元話費 最后只返20元
今年4月18日,市民楊先生接到中國移動工作人員來電,稱存話費可以免費贈送一部手機,楊先生便同意了,等到雙方見面時,對方拿的是一部紅米14款手機,“對方說要先在支付寶充1999元,然后一個月返60元的話費,一共返36個月,手機相當于是白送的?!睏钕壬f,現場辦理過程中,他聯系了移動公司客服進行咨詢,“經過核實,對方確實是中國移動的授權商,但是移動客服對這個充話費送手機的活動不清楚,說是營業廳可能也有單獨的活動。”
通過支付寶向對方支付1999元后,對方告知楊先生活動會在月底生效,但等到5月時他發現,手機話費中只返還了20元,認為被騙后,他聯系當時送手機的業務員,聯系不到,又向中國移動客服投訴,但遲遲沒有解決。
“后來我查了一下,這部手機在網上也就賣六七百塊錢,充話費的業務其實辦理的是充300返500的活動,并非充1999元每月返60元?!睏钕壬f,無奈下,他近期向工信部投訴,沒過多久后,一名“終端業務客服”聯系到他,最終將花唄上支付的錢退還了,對方還表示“再次對我們的工作人員的錯誤行為向您道歉”。
>>記者調查
兩家運營商表示 不要輕信免費送手機
除了以上案例外,近期華商報新聞熱線也收到多起“免費送手機”套路的線索:王女士反映,5月14日有自稱中國移動公司的業務員打電話,說有存話費送手機活動,并從她的花唄中掃走2000元,送了一部紅米手機,但后來和中國移動客服聯系,被告知并沒有此類活動,聯系送手機的業務員也聯系不上。
5月26日,記者以市民身份咨詢了有關運營商,對于充話費送手機的活動,中國移動客服人員表示目前沒有此類活動,并稱若有人打電話稱上門送手機時不要輕易相信;而對于“三年不轉網送手機”活動,中國聯通客服人員表示,活動是線下私人推薦的,建議到營業廳核對有沒有相關活動。
采訪中,岳女士質疑,如果前來免費“送”手機的業務員并非是運營商或相關工作人員,那為什么知道她所辦的套餐?“套餐費用只有使用者本人才有權查詢,我的信息是如何泄露的?”她表示,業務員到底是公司員工還是代理商或者騙子,到底誰來監管?
多位市民說,日常生活中,自稱是各大運營商的陌生號碼來電不在少數,作為普通市民來說,無法有效辨別其真假,而面對愈加頻繁的電話轟炸,以“免費”開場的話術極可能讓更多人遭遇損失。
>>律師說法
侵犯了消費者知情權、公平交易權、選擇權
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認為,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規定,消費者有權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但在實際中,部分商家在宣傳“免費送手機”時,對活動關鍵信息如套餐附帶高額消費要求、手機真實質量情況、話費返還具體條件、合同違約金條款等含糊其辭,只強調免費贈送,侵犯了消費者知情權。
此外,商家設置不合理的消費條件,如強制消費者購買高價增值服務套餐、簽訂長期且附帶高額違約金的服務合同等,使消費者在交易中處于明顯不利地位,侵犯了消費者公平交易權。
“民法典規定,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說明義務,致使對方沒有注意或者理解與其有重大利害關系的條款的,對方可以主張該條款不成為合同的內容。”趙良善說,部分商家在與消費者簽訂關于“免費送手機”的相關合同時,利用格式條款,在消費者未充分理解情況下,限制消費者自主選擇權利,如限制消費者退訂套餐、更換服務等,侵犯了消費者選擇權。
趙良善建議,應明確通信運營商與合作商家在類似活動中的責任與義務,避免出現責任推諉現象,尤其是打著運營商名義進行活動的情形,確保運營商的管理和審查義務,必要時,可以建立連帶責任制度。
華商報記者 于震
來源:華商網-華商報
編輯:寧姝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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