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天眼查法律訴訟信息顯示,5月27日,北京互聯網法院刊登公告稱,楊紫與被告劉某網絡侵權責任糾紛一案中,劉某系“追瓜少年阿飛”的注冊者,其在直播時稱“楊紫有男友”、“跟她住一個小區”。

經查,被告劉某通過直播發布相關言論涉及楊紫私生活,窺探藝人婚戀情況,傳播未經核實的信息,內容缺乏事實依據,且系盈利性行為。
法院判決,劉某需在涉案賬號主頁置頂位置向楊紫賠禮道歉,并賠償楊紫律師費合理支出3000元。上述判決生效后,劉某未履行致歉義務,楊紫申請強制執行。
大皖新聞記者 趙琳
編輯 陶娜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為傳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標記有誤,請第一時間聯系我們修改或刪除,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