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山市人民法院交通事故一體化法庭成功化解一起當事人分布三省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促成7名家屬與保險公司、肇事方達成192萬元賠償協議。
案件調解成功后,當事人專程向法院贈送錦旗,對楊榮豐法官團隊高效解紛的司法實踐表示誠摯感謝。
案件背后:復雜家庭關系成解紛難點
2024年5月,付女士在江蘇發生交通事故,不幸去世,交警大隊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駕車肇事者負全責。
付女士生前經歷了兩段婚姻,其法定繼承人包括陜西老家的父母,與前夫所生的兩名子女(一名在湖北就讀大學),再婚配偶及共同撫養的兩名繼子女(均在江蘇生活)。傷痛之余,生活還要繼續,而老年父母和未成年子女的扶養問題,成為了家屬們不得不面對的現實難題。
事故發生后,保險公司對繼子女的繼承身份提出異議,不認同其主張的被扶養人生活費訴求,且家屬之間對賠償款項如何分配亦不明確,各方遲遲未能協商一致。隨后,7名家屬訴至法院,要求肇事者及某保險公司支付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撫慰金、老人與子女的被扶養人生活費等。
多輪調解:情理法交融促定分止爭
由于案件涉及亡人事故損失認定、繼子女撫養關系認定、未成年人監護權劃分、老年人與未成年人權益保障等多重問題,復雜的家庭關系、法律關系和跨省訴訟難題相互交織。承辦法官楊榮豐意識到,如果簡單地“一判了之”,可能會引發后續“案生案”。那么,如何才能實現糾紛實質化解,最大限度保護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為厘清各方的權利義務,承辦法官深入梳理付女士家庭關系,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明確法定賠償標準,依次核定死亡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等法定項目金額,為開展調解工作奠定基礎。
針對案件當事人分散三省且包含在校學生的現實情況,承辦法官堅持“法律有尺度,調解有溫度”原則,采用“線上 線下”聯動調解模式,充分考慮家屬心情,柔性溝通安撫情緒,全面了解當事人實際情況及訴求,在保障訴訟參與便利性的同時,兼顧司法程序效率與溫情。
調解過程中,承辦法官多次釋法析理、情感疏導,明晰法定賠償標準與分割原則,釋明應優先照顧被扶養人利益。針對存在爭議的繼子女被扶養人關系問題,承辦法官通過列舉相關法條和案例,明確繼子女與親生子女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和權利義務,促成賠償主體保險公司認可繼子女的訴訟主體地位及其主張的被扶養人生活費訴求。
案結事了:定向支付守護特殊群體權益
在法院主持下,經過3輪“面對面”調解、5次“背對背”溝通,各方終于達成一致意見并簽訂調解協議:確定7名家屬各項損失、被扶養人生活費等款項共計192萬元;其中保險公司承擔188萬元,于2025年6月30日前一次性全額支付完畢,肇事駕駛員自愿放棄向保險公司追償在事故處理中墊付的4萬元。
同時,考慮到案中的被扶養人生活費既包括付女士父母的老年人贍養費,也包括親生子女、繼子女等多名未成年人的撫養費,承辦法官要求保險公司將賠償款通過法院賬戶定向支付,確保賠償款精準支付給相應權利人。
最后,在承辦法官的主持下,家屬之間明確賠償款分配方案,承諾互相體諒、和諧共處,不再產生衍生糾紛。
聯系人:康嘉倩 昆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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