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消息,據媒體報道,上海一家法院判決某公司因擅自傳播《大話西游》動圖表情包賠償5500元。
該案例引發不少網友的疑問:隨手轉發動圖表情包會侵權嗎?
業內人士指出,從著作權的角度來看,截取影視作品的場景或片段形成的動圖或表情包,仍然是影視作品的一部分。在著作財產權保護期未屆滿時,除部分情況外,未經著作權人許可擅自轉發這些動圖或表情包,便侵犯了影視作品的著作權。
當前互聯網環境下,表情包的使用場景極為廣泛,因此,制作者在制作時就應該注意避免侵犯他人著作權和肖像權。其次,對于自行制作和使用表情包的網絡用戶而言,互聯網雖然沒有主動過濾的義務,但也受到民法典規則的約束。
當相關權利人發現“二創”表情包存在侵權情形時,可以通過通知互聯網平臺的方式要求平臺采取下架、刪除等必要措施,即使是獲得了他人的肖像權或著作權授權,仍應該注意不要以丑化或歪曲的方式使用表情包,否則仍然會遭遇名譽權或保護作品完整權的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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