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駐馬店一男子稱,與女友談婚論嫁時給了12.7萬彩禮,但端午節女方發現新房在小姑子名下后反悔。該男子姐姐稱,我們家三個姐姐,一個弟弟,當時買房的時候我爸出的錢,因為只有小妹在家,為了方便就寫三妹名下了,房子是弟弟的婚房,現在新娘讓過戶給她。女友表示,男友不坦誠,不是他的房子這是騙人,沒有要求要過戶給自己。協調中女方直言不能再繼續,現場退還彩禮。
海峽網綜合自大象新聞、映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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