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吉林省公安廳交通管理總隊高速公路吉林支隊緊鑼密鼓開展夏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動期間,連續查處兩起因酒引發的交通違法案件,涉事司機為自己的危險駕駛行為付出沉重代價,再次為交通安全敲響警鐘。
6月8日,巡邏五大隊民警在沈吉高速磐石收費站檢查時,發現駕駛員徐某某無法提供駕駛證。經查,其駕駛證于2023年因醉駕被吊銷,此次屬吊銷期間無證駕駛。徐某某坦言,當年因醉酒駕車失去駕照,如今又心存僥幸駕車上高速,“以為酒的事都過去一年多了,高速上不會查”。民警依法對其處以罰款2000元罰款,并處行政拘留7日。這起案件雖非當場酒駕,卻根源在于“因酒失證”的歷史違法,凸顯酒駕違法的持續性危害。
6月10日,駕駛員鄭某某更將“因酒誤事”演繹到極致。巡邏五大隊民警發現其車內酒氣濃重,檢測確認其飲酒駕駛且屬二次酒駕,車內還搜出半瓶開封白酒。他承認駕車途中飲了酒:“喝了幾十年酒,不喝兩口就難受?!奔幢阍蚓岂{被處理,仍因酒癮難戒再犯,最終被處罰款2000元、行政拘留10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吉林高速交警特別提示:
酒精對駕駛安全的威脅從未因時間流逝而消失——徐某某因醉駕丟證后仍違法駕車,鄭某某因酒癮持續挑戰法律紅線,均印證“酒后違法”的連鎖危害。請廣大駕駛人牢記:一次酒駕可能終身影響駕駛資格,切勿因僥幸心理觸碰“酒后開車”“失證駕駛”等紅線,安全駕駛容不得任何酒精作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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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王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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