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近日,《關于金融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 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范區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由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局發...
近日,《關于金融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 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范區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由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局發布,旨在加大金融支持海峽兩岸融合發展力度。
《措施》共四部分,主要內容包括:1、優化兩岸共同“生活圈”金融生態,服務臺胞臺資企業登陸第一家園建設。明確允許福建省內銀行為臺胞在閩合法合規商品房交易相關款項辦理跨境人民幣收付業務;支持在福建開展境外人員境內支付服務先行先試,提升境外來閩人員支付服務水平。2、支持在福州、廈門、泉州開展跨境貿易高水平開放試點。提出進一步便利經常項目外匯資金收付、支持銀行優化新型跨境貿易結算、擴大貿易收支軋差凈額結算范圍、貨物貿易超期限等特殊退匯免于登記、優化服務貿易項下代墊或分攤業務管理。3、支持資本項下跨境投融資便利化。要求臺資企業在福建開展再投資依法參照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再投資免登記,外債、境外上市外匯登記由銀行直接辦理;支持福建符合條件的企業開展本外幣一體化資金池業務;支持建設多層次兩岸金融市場。4、全面加強金融監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風險。包括平穩推進政策試點,扎實做好金融風險評估;強化跨境金融風險監測與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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