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詹钘
近日,沈陽市和平區太原街萬達商場四樓波波笑劇場發生猥褻事件。一男子因觸摸女性脫口秀演員大腿被警方拘留十日。該事件被媒體報道后,有網友質疑該演員在多個演出場合講“摸腿梗”。21日,有律師接受極目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脫口秀演出玩“摸腿梗”只是喜劇效果,并不違法。而且玩梗并不屬于對身體接觸的默示同意,肢體接觸需以雙方明確同意為前提。
行政處罰決定書(視頻截圖)
此前,該女性脫口秀演員曾在一次直播中回應網友稱,演出過程中所說的“摸腿”都是開玩笑的,多年來,來看脫口秀的包括男、女觀眾都很清楚,互動當中也都是在開玩笑,“沒有一個男的碰過我的腿”。
知名律師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為,《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規定,演出不得含有危害國家安全、破壞民族團結、違背公序良俗、侮辱或誹謗他人等違法內容。脫口秀演員講摸腿梗如僅為喜劇效果、無明顯性暗示或其他違法元素,就沒有侵犯他人合法權益,不違法。
演員演出門票已售罄(圖源:網絡)
付建認為,脫口秀等演出中的摸腿梗等互動梗屬于語言藝術,不屬于對方對身體接觸的默示同意。肢體接觸必須以雙方明確同意為前提,觀眾不得突破語言互動的范疇實施侵權行為。《民法典》規定,違背他人意愿,以言語、文字、圖像、肢體行為等方式對他人實施性騷擾的,受害人有權依法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猥褻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場所故意裸露身體,情節惡劣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褻智力殘疾人、精神病人、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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