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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南省海口市龍華區人民法院,對一起偽造貨幣案作出判決,被告人王某因偽造正在流通的人民幣,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
此前,男子王某通過社交軟件,以500元價格購買了偽造人民幣的技術資料,之后在某平臺先后購買了油性墨水、打印機防偽紙、錢幣數字銅模、變色粉等材料,按照教程開始偽造正在流通的人民幣,面額有10元、20元、50元和100元。
民警根據線索,在海口市龍華區將王某抓獲,從其住處扣押到偽造的人民幣607張和手機兩部,總面額為人民幣37640元。據了解,王某偽造的假幣尚未在市面上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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