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貴州網訊(本網記者 楊昌鼎) 近日,有群眾舉報稱,有個年輕人駕駛摩托車在蟠桃宮“提龍頭耍雜技”十分危險,險些撞上一輛轎車。
接到舉報后,貴陽市交管局南明區分局民警立即通過群眾舉報的線索進行視頻跟蹤摸排,鎖定了違法嫌疑人謝某某,口頭傳喚其前往分局協助調查。
事后,謝某某與其父親一同來到交管局南明區分局法制部門接受調查。謝某某稱其大學才畢業不久,平時酷愛機車,當天在寶山南路蟠桃宮通過路口時一時興起在馬路中間提車龍頭耍帥,落地后差點和一輛白色轎車發生碰撞。
謝某某的這一行為明顯對自己以及其他交通參與者的人身財產安全造成了影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三項“駕車時有其他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對駕駛人謝某某處以罰款50元記3分的處罰。
此外,民警提醒謝父一定要督促兒子,雖然他已成年,但心智仍不成熟,絕不能讓其再次發生此類危險的駕駛行為。謝某某也主動向民警認錯,表示其追求刺激沒有意識到危險行為是很不理智的,今后一定會養成良好的駕駛習慣,不再犯這樣的錯誤。
一審:羅亞楠
二審:李柏杉 袁小娟
三審:李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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