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徐某為了給家人和朋友祈福,從劉某處購買了9萬多元的鲇魚,在未向主管部門報告的情況下,來到江蘇省常州市的錢資湖放生,被相關工作人員和周邊群眾阻止并報警后,徐某偷偷轉至常州長蕩湖繼續放生,共放生了2.5萬斤鲇魚。
由于這些鲇魚屬于熱帶魚類,不耐低溫,隨后大量死亡。漁政部門發現后及時上報,漁政監督大隊立即組織人員打撈,歷時10天累計打撈出死亡鲇魚20208斤。案發后,江蘇省南京市人民檢察院對徐某、劉某提起民事公益訴訟,要求徐某、劉某連帶承擔漁業資源直接損失、服務功能損失、事務性費用及懲罰性賠償共計5.8萬元。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為傳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標記有誤,請第一時間聯系我們修改或刪除,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