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經濟”崛起,各種化妝品需求因時而生,一些打著“天然成分”“手工自制”等標簽的產品受到眾多消費者的青睞,有的甚至還宣稱配制“宮廷秘方”。然而,這些化妝品真的安全嗎?
【案件回顧】
2024年8月,公安機關根據居民舉報查封了一家在電商平臺售賣“三無”化妝品的店鋪。警方循線追查到了產品制造商王某,并在其家中查獲大量自制面膜、面霜等護膚品以及制作、罐裝工具。經過專業檢測,這些產品不僅霉菌、病菌超標,而且存在重金屬汞、砷含量超標問題,甚至添加了國家禁止在化妝品中使用的激素,屬于不合格產品。查獲的化妝品外包裝上除了標注純天然成分外,還將“宮廷秘方”作為噱頭,分銷商在網店宣傳頁面對所謂“宮廷秘方”中各類原材料功效進行夸大宣傳。據王某交代,她此前并未接觸過化妝品行業。
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2017年至2024年間,被告人王某在無任何生產資質的情況下,將自行購買的廉價中草藥與滑石粉等化工原料混合,自制“植物祛斑祛黃瑩肌如玉粉”“退紅粉”等化妝品,并借助他人的電商平臺店鋪對外銷售,銷售金額共計人民幣28萬余元。經鑒定,涉案化妝品均為不合格產品。
【法官提示】
市面上一部分標稱能快速祛斑、祛痘的化妝品存在重金屬超標和激素添加問題,這類隱患在網絡銷售的“三無”化妝品中更為突出。這類“三無”化妝品往往有多種偽裝手段,如“海外代購”無中文標簽,“古法手作”不標注生產日期,名為“私人定制”實則批量生產等。
根據《刑法》第一百四十條規定,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將根據銷售額進行處罰,其中銷售金額達二百萬元以上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此外,我國《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明確規定了化妝品經營者應當建立并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查驗供貨者的市場主體登記證明、化妝品注冊或者備案情況、產品出廠檢驗合格證明,如實記錄并保存相關憑證。化妝品經營者不得自行配制化妝品。在此,法官提醒商家對無法提供合格證明的產品,不采購或檢驗合格后再行采購。電商平臺經營者也要對入駐商家進行主體資質審查、建立檔案,并要求其提供真實身份、地址、聯系方式等信息。
消費者在網絡購物時要選擇資質齊全、信譽好的商家,認真核對產品信息,仔細查看廣告宣傳內容,收到商品后詳細查驗,防止貨不對板。對于不熟悉的品牌,可以登錄國家藥監局官網,輸入產品名稱查詢備案信息。一旦遇到偽劣產品,要注意收集、保存上述證據,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文/王宇新(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責任編輯:馮莉(EN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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