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父母出資為子女買房,房屋歸屬需分情況看待。
1、若父母明確表示該房屋是贈與自己子女一方的,那么該房屋屬于子女的個人財產。例如父母出資購房時簽訂書面協議,指明房屋僅贈與自己子女,這種情況下,即便房屋是在婚后購買,也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2、若父母未明確表示是贈與一方的,通常會被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該房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比如父母出資買房后,沒有任何書面或口頭聲明表明是給一方的,就會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判斷房屋歸屬關鍵在于父母是否有明確的贈與意思表示指向一方。在實際操作中,要留存好相關證據,如出資憑證、贈與協議等,以明確房屋產權歸屬,避免日后產生糾紛。
父母給子女婚后買房怎樣算明確表示只給一方的
父母給子女婚后買房,要明確表示只給一方,可以通過以下方式實現:
一、贈與合同的明確約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的規定,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因此,父母在給子女婚后買房時,可以通過簽訂贈與合同,并明確在合同中約定該房產只贈與給夫妻中的一方。
贈與合同應當詳細寫明贈與人、受贈人、贈與的財產(即房產)以及贈與的財產只歸受贈人一方的意思表示。這樣的贈與合同一旦成立并生效,即具有法律約束力,能夠確保房產只屬于受贈的一方子女。
二、產權登記的明確標識
在辦理房產登記時,可以只將受贈的一方子女登記為產權人。這樣,在產權證上只體現受贈人一方的名字,從物權登記的角度也表明了房產只屬于該方子女。
如果出于某些原因,產權證上需要登記夫妻雙方的名字,那么可以在登記時注明該房產的權屬比例,例如明確標注受贈人一方占100%的權屬比例,另一方占0%的權屬比例。這樣也能在物權登記上明確房產的歸屬。
三、其他證明材料的補充
除了贈與合同和產權登記外,還可以通過其他證明材料來進一步證明房產只贈與給一方子女。例如,父母可以出具書面聲明或遺囑,明確表示該房產只屬于受贈的一方子女,并說明贈與的原因和意圖。
這些證明材料雖然不具有贈與合同的法律效力,但可以作為輔助證據,在發生爭議時提供額外的支持。同時,它們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強贈與合同的可信度和說服力。
綜上所述,父母給子女婚后買房要明確表示只給一方,可以通過簽訂贈與合同并明確約定、辦理產權登記時明確標識以及提供其他證明材料等方式來實現。這些方式各有優勢,可以單獨使用也可以結合使用,以確保房產只屬于受贈的一方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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