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5月12日消息,剛買的新車被撞成了事故車,雖然保險已將車輛維修好,但車主不甘心新車就成事故車,向肇事方索賠3萬元的貶值損失,你認為合理嗎?
據(jù)博主“檢車家”透露,一位客戶委托他們進行車輛貶值損失檢測。車主介紹,他在2月15號買了一臺比亞迪2025款唐,但在2月21日時,被一輛違規(guī)變道的車子撞了,對方全責,他的唐車損嚴重。
事故后,對方保險承擔修車費用,4S店維修費用接近4萬元,車子雖然修好了,但車輛變成了事故車,二手殘值也折價嚴重。
車主要求對方承擔貶值損失,不過肇事車主不同意,表示保險已經(jīng)為他們修好了車,其他的事跟他們沒有關系了。
無奈之下,車主找到了博主,要求進行車輛的貶損評估。經(jīng)檢測,車輛前保險杠拆裝更換、右前翼子板拆裝更換、中冷器總成更換、電子風扇總成更換,更換的部件和較多。且車輛的右前縱梁存在大于9平方厘米的變形及鈑金修復,已屬于重大事故車。
對比4S店的維修清單,車輛的發(fā)票價 購置稅是160000元,發(fā)生事故之前的價值為151920,發(fā)生事故之后的評估值為118800,貶值損失33120元。
車主表示,后期會先拿著鑒定報告去找對方協(xié)商賠償事宜,實在不行再考慮起訴他們。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根據(jù)我國現(xiàn)有的法律法規(guī),保險公司通常會根據(jù)《機動車車輛損失險保險條款》第十一條,第(六)款之規(guī)定:保險車輛的貶值損失不由保險公司承擔,如果要追責,則需要向事故責任方主張。
而各地法院能否支持車主的貶值賠償,仍是未知數(shù);一般來說,車子越新,車的價格越高,法院越能支持貶值賠償。但總體而言,法院支持車主索賠貶值損失的案例仍屬少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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