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藍峰 整理
一次突如其來的工傷事故,一份理賠協議,背后竟暗藏一條“兩頭騙”黑色產業鏈。本該保障勞動者和用工單位權益的雇主責任險遭遇精心設計的騙保陷阱。江蘇南京警方破獲的一起保險詐騙案,涉案金額超2000萬元。
騙保團伙是如何作案的?來看看江蘇劉先生的遭遇。

父親因工傷離世
“保險公司”來談理賠
劉先生的父親是江蘇揚州一家工廠的員工,主要負責船上管道的維修安裝。一天傍晚,劉先生突然接到了父親同事打來的電話,說自己的父親人在醫院。
劉先生介紹,當時去問老板,是在哪家醫院,老板就含含糊糊地說在搶救室,一直拖到晚上12點,才說人已經在殯儀館了。
劉先生的父親在工作時出意外,屬工傷,但他是外包人員。所幸他在入職前,工作單位出錢委托第三方公司購買了雇主責任險。在劉先生與他父親的工作單位協商賠償事宜時,兩名自稱是“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提出一個“打包協議”。
劉先生說:“他直接拿出個單子,所有的喪葬費、管理費、精神補助費、死亡補助金一起包含在里面,然后跟我們談。”
雙方就賠償項目、計算標準等細節進行多次溝通協商,雙方達成一致?!白詈笪覀兙瓦_成了個91萬,把該簽字的簽字,該蓋章的蓋章,把這個合同簽了。”劉先生說。
本以為事情到此結束了,沒想到2024年4月,南京警方專程趕到揚州找到他,了解幾年前這起賠償事宜。
劉先生說:“我們這才知道他們最終在保險公司拿了130萬,只給我91萬。”

公司投保四年
賠付率高達400%
本該是130萬元的工傷理賠款,怎么就變成了91萬元?民警找到當事人劉先生后,讓劉先生有點蒙,繼而震驚中間39萬元的差額究竟被誰拿走了?想要解開這種種疑問,還要從南京警方辦理的另一起案件說起。
原來,南京警方當時正在辦理一起保險詐騙案,涉案公司正是當初跟劉先生協商他父親賠償事宜的兩人所在的公司。這家公司也不是所謂的保險公司,而是一家第三方安全管理公司。這家公司之所以進入警方視線,還要從一封舉報信說起。
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經偵大隊民警蔣校逸介紹,去年4月他們接到轄區內一家保險公司報案,稱其收到一封匿名舉報信,舉報南通某企業涉嫌保險詐騙,涉及雇主責任險。

雇主責任險是保險公司賠付給用工單位的一種保險,補償的是用工單位因賠償工傷亡員工而產生的經濟損失。
保險公司工作人員介紹,這家第三方安全管理公司從購買雇主責任險的第一年前起,出險率就很高,但由于投保公司所屬行業的特殊性,保險公司并沒有起疑心。
保險公司負責人表示,他們只能是認為承保的險種出事的概率比較高。因為有些造船廠做鋼絲繩、鋼結構等都是高風險行業案發率比較高。
這家投保公司連續四年,每年受工傷的人數在增多、傷勢都普遍很重,一度保險公司對這家公司的賠付率達400%,明顯超過了正常保險賠付率。
保險公司負責人稱,他們發現這些理賠案每一筆都是頂著上限。某一些險種的賠付率正常應該會在百分之80%-90%,有些比較特殊的,可能賠付率在100%、110%,但是像這種完全爆表的超額賠付險種比較少。
在保險公司收到的匿名舉報信中,舉報人用紅色字體標明,這家安全管理公司涉嫌保險詐騙,有通過截扣理賠款,重復購買保險的手段騙取保險金等問題。聯想到這家投保公司的種種異常,保險公司開始核查這家公司投保的各個流程。
工作人員回訪發現,沒有辦法聯系到當事人,所收到的理賠材料電話號碼是錯的,于是懷疑這些案件都有問題。
截扣理賠款重復買保險
騙保手段花樣多
察覺到貓膩的保險公司向警方報了案。民警通過初步調查發現,這家安全管理公司為全國各地上萬名工人投保、購買保險,但公司員工僅有5人,實際公司經營規模與其賬戶上的資金流水存在巨大差異。隨后,警方又找到收款員工的賬戶核實。
民警蔣校逸介紹:警方首先從保險公司調取了這個公司所有理賠數據。發現奇怪的現象,就是工人實際獲得理賠款明顯少于這個公司向保險公司去索賠的理賠款,而且差額非常大。
那么,保險公司賠付的錢到底有多少付給了這些發生意外的工人家庭呢?民警多方尋找涉事工人及其家屬核實。
經查,當時劉先生收到父親的死亡賠償金等以及各項賠償合計91萬元,而理賠補償金遠大于這個數字。
蔣校逸介紹,這家公司通過向不同的保險公司重復索賠,共計獲賠130萬元,最終獲利30余萬元,而這并非個案。通過走訪,警方找到多個涉案工人家庭。
一位傷者姓徐,當時在柳州一個工地上做切割工,不慎將左手小手指鋸傷,最后導致小手指完全切除。最后,這家涉案公司只賠付他28000元,但相關協議跟收條上簽的金額是128000元,整整相差10萬元。
警方介紹,工傷事故甚至導致有的工人喪失勞動能力,沒有了經濟來源,這個時候工人應當可以獲得相對金額較高的賠付金額來保障他以后的生活,但是他應該得到的賠償沒有得到。
警方調查發現,涉案公司一邊向保險公司抬高賠償價格,另一邊又冒充保險公司工作人員向實際受傷的工友壓低賠償價格,為的就是獲取更多中間差價。有時,這家公司甚至會向職工隱瞞購買保險險種的情況。
蔣校逸介紹,一位傷者邵先生當時在揚州的船廠工作,工作期間不慎被鋼絲濺射到眼球,導致眼睛失明,眼球被完全摘除。其實,涉案公司給他購買了兩份保險,一份雇主責任險,還有一份團體意外險,賠付金額一份是15萬元,一份是32萬元,而邵先生只獲得了32萬元。
經民警調查,該涉案公司疑似進行保險詐騙高達上百余次,在全國各地都有類似的保險欺詐行為。
蔣校逸介紹,該公司對保險業務非常專業,對保險詐騙也非常專業。雖然說名義上這是一個中介公司,其實是一個組織架構非常嚴密的犯罪團伙。
去年9月,南京警方聯合南通、合肥等地警方,成功抓獲包括該案主犯陸某在內的犯罪嫌疑人11名,并查獲保險合同、理賠檔案、進出賬本等證據材料。

延伸閱讀
如何瞞天過海實現“兩頭騙”?
“兩頭騙”,是這類案件極其典型的特征。在保險公司和工人之間,一場精心設計的騙局悄然上演。涉案公司是用什么手段瞞天過海,在幾年間讓保險公司和受傷工人都毫無察覺的呢?犯罪嫌疑人到案后,交代了騙保全過程。
經查,主犯陸某2009年在江蘇南通成立了這家安全管理公司,主要為建筑業、制造業等高危用工行業提供安全培訓、安全管理等服務。而當時,有些用工單位就會把為外包人員購買保險、理賠等相關工作全權交給陸某的公司。
該公司的業務重點,逐漸轉向了保險代買、代賠等中介業務。陸某親自負責對接相關用人單位,承攬為鋼筋工、鉗工、裝配工、高空作業人員等高危工種購買雇主責任險業務,而為了省掉意外發生后可能出現的各種狀況,用人單位也樂于將這些業務交給陸某的公司。
除了用人單位正常支付給陸某公司的中介費,陸某發現,在對接過程中,有更多的油水可以撈。而一旦意外發生工人出現工傷或工亡,他們會假冒成保險公司人員出面,直接與受傷工人或者家屬協商賠償事宜。

據警方介紹,他們首先會打壓傷者家屬,讓他們降低心理預期。但涉案公司會告知保險公司,工人受傷很嚴重。
協商賠償時,該團伙會利用對方急于得到賠償的心理,誘使工人或其家屬簽下高于實際獲配金額的協議,或者干脆在協議中將金額等關鍵信息空著,后期再根據需要填寫。
經警方查明,該團伙還會通過撤回轉賬、偽造截圖等手段獲取并未實際發生的支付憑證,以此作為理賠的證據。正是利用了與一些受傷員工的信息不對稱,從中截留部分保險賠償金。
陸某等人還把公司開到了合肥、上海、天津等地,不斷復制這種作案模式。目前,陸某等5名主犯已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警方提醒,作為打工人要及時識別異常。如果雇主讓你去簽一些空白的勞動合同,或者一些工傷認定或者醫療事故認定,那么要提高警覺。要及時保存相關證據,拒絕參與詐騙。如果雇主讓你共同參與到雇主責任險詐騙,要及時予以拒絕、阻止。若發現涉嫌雇主責任險詐騙或其他保險詐騙犯罪活動,請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等部門舉報。
據央視、央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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